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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废工厂

广州世丰模具注塑制品有限公司

“无废工厂”创建工作方案

根据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开展第二批“无废工厂”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为积极创建“无废工厂”,按照《广州市“无废工厂”建设指南》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工作方案。

一、工 作 目 标

通过强化单位、个人自我约束,推动形成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,增强生态文明意识,提高本单位固体废物源头减量、资源化利用、无害化处置水平,杜绝资源浪费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低,确保达成“无废工厂”创建验收标准。

二、组 织 领 导

成立广州世丰模具注塑制品有限公司“无废工厂”建设工作小组,统筹推动创建工作。

组  长:戴卫星

副组长:陈联想

成  员:王礼平、黄顺飞、方明清、谢正东、戴艳芹

领 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,承担广州世丰模具注塑制品有限公司“无废细胞”建设工作小组具体组织、宣传、协调、督导工作。

三、工 作 举 措

1.2各级职责

1.2.1总经理环保职责

总经理:戴卫星  电话:020-86298156-128

1)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,把环境保护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,作为本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全面负责。

2) 了解本公司的主要排污情况及所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,宏观控制公司环保的发展方向。

3) 负责健全环境保护机构,按规定配备专兼 职环境管理员,督促检查各部门负责人抓好环境管理工作。

4) 负责组织环保制度、环保规划和环保目标(包括污染物减排目标)的制定。

5) 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。

6) 保证环保资金落实到位。

1.2.2副总经理职责

副总经理:陈联想   电话:020-86298156-108

1) 分管环境管理的副总经理是公司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,熟知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地方的环保要求,负责领 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。

2) 了解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、主要产污环节、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公司排污情况,了解公司排污申报及排污费缴纳情况,支持和指导环保部门开展环保工作。

3) 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、环保规章制度、环保部门管理要求。组织制定、修订公司环保规章制度,分解环保目标。

4) 组织开展环保技术交流,推广实施环保先进技术和经验,协调公司与政 府环保部门的工作。

5) 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,促进本公司员工环保意识的提高 。

1.2.3公司各部门主管负责人职责

人事部:戴艳芹   020-86298156-101

业务部:王礼平   020-86298156-118

模具部:谢正东   020-86298156-103

工程部:黄顺飞   020-86298156-113

注塑部:方明清   020-86298156-126

生管部:唐彩芬   020-86298156-116

品管部:刘进方   020-86298156-124

1) 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,对本部门业务工作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。

2) 组织制定和落实所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管理制度、环保设备设施操作规程,负责解决所管辖范围内环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的环境事故隐患。

3) 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,保证正常运行,并建立环保设备设施运行台帐和记录。

4) 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污染物的管理,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,并建立污染物储存、转移台帐和记录。

5) 注塑部、模具部负责人在进行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时,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。建设项目建成后,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环境标准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。

6) 设备采购负责人在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采购、制造、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时,应有相应的节能、降耗、减排等措施内容,并确保实施。

7) 公司应急领 导小组负责协助公司《环境应急预案》的演练,应急领 导办公室组织突发环境事件时的应急救援。

8) 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环境技术措施项目、环境检测、环境事故隐患整改等费用的投入。

9) 公司采购负责人对易燃易爆、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采购、运输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环境管理规定。

1.2.4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

1) 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别不同,规模不同,操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也不尽相同,但其基本要求是相同的,每个操作岗位的当班人员的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工艺控制、设备运行管理,真正做好原始记录、设备运行记录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。

1.3环保组织架构(见附件)

1.4经营中的环境管理

1) 经营中的环境管理是指加强责任污染管理,协调经营同环境的关系,把环境管理渗透在厂房的经营管理中,使生产目标同环保目标相统一,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相统一。

2) 制订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,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。定期、不定期检查产生污染的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。

3) 加强设备环境管理,杜绝“跑、冒、滴、漏”等现象,使之无污染或减少污染。

4) 制订清洁经营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。切实将清洁经营纳入日常的管理中,巩固清洁经营成效,实现“节能、降耗、减污、提效”的目标,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企业。

5) 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、评价,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隐患进行控制和预防。

6) 凡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,要单独列入固定资产,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。

7) 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擅自拆除或停用,确有必要拆除或停用的,必须征得物业部同意后方可实行,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停用的,必须重新安装使用。

8) 使用部门、租房要编制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,明确操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,标明处理后必须达到排放标准。

9) 监督污染源排放物的变化趋势对环保质量的影响,分析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,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。对于正常运转的防治设施要定期对处理效果进行监测,其监测内容、采样处所、周期,视工艺要求和设备条件而定。

10) 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。物业部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,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,负责监督实施,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。

11) 建立污染源档案,主要内容有污染名称、位置,污染物的名称、排放量、排放浓度、排放方式、排放去向、排放规律等。定期填写环境监测报告,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报告和环境质量报告。

12) 禁止在厂房内区域内焚烧沥清、油毡、橡胶、塑料、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、有害气体、烟尘的物质。

13) 运输、装卸、贮存能够散发有毒、有害气体或粉尘的物质,必须采取密闭措施。

14) 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、酸类、碱类或剧毒废液,禁止将可溶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,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,垃圾和其它废弃物。

15) 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,建立健全用水考核制度,完善用水计量装置、控制物料流失和水的浪费,剖析经营过程及工艺中存在的技术管理问题。制定控制污染物的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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